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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

随着新西兰食品安全局(FSANZ)最近对食品企业过敏原标签的修改,请参阅以下关于过敏原声明的新要求。.

2024 年 2 月 25 日,过敏原标签的新要求开始生效,具体规定如下 标准 1.2.3 和 附表 9 的《食品标准法规》。这些变化有助于人们更快、更方便地找到食品标签上的过敏原信息,从而做出安全的食品选择。. 

如果食品是在 2024 年 2 月 25 日之前包装和标签的,并且符合之前的过敏原声明要求,那么该食品可以继续销售到 2026 年 2 月 25 日。.  

有什么变化?

必须申报的内容

食品标准法典》现在要求食品和配料必须使用某些规定的名称进行申报,这些名称列在下面的表 1 中。这一变化也意味着个别树坚果、软体动物和个别谷物都必须单独申报。. 

应申报的食品和配料(使用这些名称)

小麦色 腰果
鱼类 榛子
甲壳动物 澳洲坚果
软体动物 胡桃
蛋类 覆盆子
牛奶 松子
羽扇豆 胡桃木
花生 大麦*
大豆、大豆和黄豆 燕麦*
芝麻 黑麦*
杏仁 亚硫酸盐**

巴西坚果

 

注意:

* 如果大麦、燕麦和黑麦含有麸质,则必须申报。.  

** 如果亚硫酸盐的添加量等于或超过每公斤食品 10 毫克,则必须申报。. 

必须如何申报

必须在以下表格中进行申报 

  • 成分使用说明 粗体字 字体大小不小于其他列出成分(如麦芽糊精 (小麦色), 牛奶 粉末),以及  
  • 中的单独过敏原摘要声明 粗体字 以 ‘包含 ’开头(例如. 含牛奶)位于同一视场中,紧挨着成分说明。.

不需要显示成分声明的食品仍必须在标签的其他地方(如摘要声明中)使用规定的名称进行声明。. 

对于不需要贴标签的食品(如咖啡馆或外卖店提供的食品),必须在食品上张贴声明,或应购买者的要求向其提供使用规定名称的声明。. 

含麸质的谷物

小麦

由于小麦(及其杂交种,如三粒小麦)可引起过敏反应,因此必须在成分声明和摘要声明中使用规定的名称 ‘小麦 ’进行声明。.  

如果小麦中含有麸质,‘麸质 ’名称也必须包含在简要说明中。.  

大麦、燕麦和黑麦

如果食品中含有大麦、燕麦或黑麦(或其杂交种)并含有麸质,则必须在配料表中声明谷物的规定名称,并在简要声明中声明 ‘麸质’。. 

如果大麦、燕麦或黑麦以不含麸质的形式存在,则无需申报。. 

资料来源
链接
食品标准》原文及参考文献/资料来源: 食品企业的过敏原标签 |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
网站: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www.foodstandards.gov.au

 

欲了解更多信息:

有关过敏原检测的更多信息,请联系我们友好的工作人员: 
1800 801 312 或 [email 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