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
輸入您的搜尋關鍵字:

2024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

FSANZ 最近修改了食品企業的過敏原標籤 - 請參閱以下有關申報過敏原的新規定。.

過敏原標籤的新規定將於 2024 年 2 月 25 日生效。 標準 1.2.3 和 附表 9 的食品標準法規。這些改變有助於人們更快速、輕鬆地找到食物標籤上的過敏原資訊,並讓他們做出安全的食物選擇。. 

如果食品是在 2024 年 2 月 25 日之前包裝和標示,且符合之前的過敏原申報規定,則該食品可繼續銷售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。.  

有什麼改變?

必須申報的事項

食品標準法規》現在要求食品和配料必須使用某些規定的名稱來申報,這些名稱列於下面的表 1。這項改變也意味著個別的樹堅果、軟體動物和個別的穀物都必須分開申報。. 

需要申報的食品和配料(使用這些名稱)

小麥 腰果
榛子
甲壳动物 澳洲堅果
軟體動物 胡桃
雞蛋 覆盆子
牛奶 松子
羽扇豆 胡桃木
花生 大麥*
大豆、黃豆及大豆 燕麥*
芝麻 黑麥*
杏仁 亞硫酸鹽**

巴西堅果

 

注意:

* 大麥、燕麥和黑麥若含有麩質,必須申報。.  

** 當亞硫酸鹽的添加量等於或超過每公斤食品 10 毫克時,必須申報。. 

必須如何作出聲明

申報必須在 

  • 使用成分的聲明 粗體字 且字型大小不小於其他列出成分(如麥芽糊精 (小麥), 牛奶 粉末),以及  
  • 中的單獨過敏原摘要聲明 粗體字 以「包含」開頭(例如. 含牛奶)位於同一個視野,並且直接在成分說明的旁邊。.

無須顯示成分聲明的食品仍必須在標籤的其他地方(例如在摘要聲明中)使用規定的名稱提供聲明。. 

對於無須貼有標籤的食品(例如咖啡廳或外賣店提供的食品),聲明必須與食品一起展示,或在購買者要求時提供使用規定名稱的聲明。. 

含有麩質的穀物

小麥

由於小麥(及其雜交種,例如三粒小麥)會引起過敏反應,因此必須在成分聲明和摘要聲明中使用規定的名稱「小麥」來聲明。.  

如果小麥中含有麩質,則必須在摘要聲明中包含「麩質」名稱。.  

大麥、燕麥和黑麥

如果食品含有大麥、燕麥或黑麥 (或其雜交種),且含有麩質,則必須在成分聲明中聲明穀物的規定名稱,並在摘要聲明中聲明「麩質」。. 

如果大麥、燕麥或黑麥以不含麩質的形式存在,則無需申報。. 

資料來源:
連結:
至原始「食品標準」文章及參考資料/來源: 食品企業的過敏原標籤 | 澳洲紐西蘭食品標準局
網站: 澳洲紐西蘭食品標準局 www.foodstandards.gov.au

 

如需更多資訊:

有關過敏原測試的詳細資訊,請聯絡我們友善的工作人員: 
1800 801 312 或 [email 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