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
随着新西兰食品安全局(FSANZ)最近对食品企业过敏原标签的修改,请参阅以下关于过敏原声明的新要求。.
2024 年 2 月 25 日,过敏原标签的新要求开始生效,具体规定如下 标准 1.2.3 和 附表 9 的《食品标准法规》。这些变化有助于人们更快、更方便地找到食品标签上的过敏原信息,从而做出安全的食品选择。.
如果食品是在 2024 年 2 月 25 日之前包装和标签的,并且符合之前的过敏原声明要求,那么该食品可以继续销售到 2026 年 2 月 25 日。.
有什么变化?
必须申报的内容
食品标准法典》现在要求食品和配料必须使用某些规定的名称进行申报,这些名称列在下面的表 1 中。这一变化也意味着个别树坚果、软体动物和个别谷物都必须单独申报。.

应申报的食品和配料(使用这些名称)
| 小麦色 | 腰果 |
| 鱼类 | 榛子 |
| 甲壳动物 | 澳洲坚果 |
| 软体动物 | 胡桃 |
| 蛋类 | 覆盆子 |
| 牛奶 | 松子 |
| 羽扇豆 | 胡桃木 |
| 花生 | 大麦* |
| 大豆、大豆和黄豆 | 燕麦* |
| 芝麻 | 黑麦* |
| 杏仁 | 亚硫酸盐** |
|
巴西坚果 |
注意:
* 如果大麦、燕麦和黑麦含有麸质,则必须申报。.
** 如果亚硫酸盐的添加量等于或超过每公斤食品 10 毫克,则必须申报。.
必须如何申报
必须在以下表格中进行申报
- 成分使用说明 粗体字 字体大小不小于其他列出成分(如麦芽糊精 (小麦色), 牛奶 粉末),以及
- 中的单独过敏原摘要声明 粗体字 以 ‘包含 ’开头(例如. 含牛奶)位于同一视场中,紧挨着成分说明。.
不需要显示成分声明的食品仍必须在标签的其他地方(如摘要声明中)使用规定的名称进行声明。.
对于不需要贴标签的食品(如咖啡馆或外卖店提供的食品),必须在食品上张贴声明,或应购买者的要求向其提供使用规定名称的声明。.
含麸质的谷物
小麦
由于小麦(及其杂交种,如三粒小麦)可引起过敏反应,因此必须在成分声明和摘要声明中使用规定的名称 ‘小麦 ’进行声明。.
如果小麦中含有麸质,‘麸质 ’名称也必须包含在简要说明中。.
大麦、燕麦和黑麦
如果食品中含有大麦、燕麦或黑麦(或其杂交种)并含有麸质,则必须在配料表中声明谷物的规定名称,并在简要声明中声明 ‘麸质’。.
如果大麦、燕麦或黑麦以不含麸质的形式存在,则无需申报。.
资料来源
链接 食品标准》原文及参考文献/资料来源: 食品企业的过敏原标签 |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
网站: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www.foodstandards.gov.a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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